尊敬的广大加盟商:
根据我公司加盟连锁政策以及和加盟商签订的合同书,自成功加盟签订合同之日起,您可以享受6个月免交品牌管理费的优惠政策以及后续服务。截至免费期满前10天内,您必须向公司总部缴纳下年度的品牌使用费、后续服务费共计3000元整。
如果加盟商过期不缴纳费用,则其与公司总部签订的合同将自动解除,公司总部有权对加盟商停止授权“诸葛烤鱼”品牌的使用。届时其不能再使用任何“诸葛烤鱼”的品牌标识、品牌及技术,而总部有权在当地另行发展加盟连锁。
在此,公司总部敬请广大加盟商注意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,到时如造成不便,加盟商责任自负!
汇款明细如下(每年品牌管理费3000元)
收款人:张玉林
中国农业银行: 6228 4804 7051 5254 618
中国建设银行: 6227 0037 6602 0092 983
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总部电话023-67736708咨询,汇款后也请及时电话通知。“诸葛烤鱼”祝您生活愉快,事业顺心!
重庆诸葛饮食文化有限公司
2010年4月10日
标签:诸葛烤鱼加盟总部,电话023-67736708,提供烤鱼,诸葛烤鱼,烤鱼加盟,诸葛烤鱼加盟,重庆诸葛烤鱼加盟,堪称中国烤鱼加盟连锁第一品牌